广西江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江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1022执3号
***、广西江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西江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桂1022民初2564号﹞,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执行款65537元,其中,本金54140元、利息5700元、律师代理费4000元,案件受理费827元,案件执行费用87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的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