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永安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某某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423执572号
蒙山县永安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蒙山县永安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并经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标的120617.5元及执行费1624元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