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老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享天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陕西老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陕0112执316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享天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老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3986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陕西老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陕西老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万元;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之收入;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之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