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158号
***:
关于***与***、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385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保全人的申请,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建行常州湟里支行3200××××1792账户,实际冻结金额385000元,冻结截止2022年1月22日,本案全额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