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304号
***:
关于***与***、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23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3200××××1792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66854.53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4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