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雅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宁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川0904执恢22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雅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323328211C(4-1),住所地四川省遂宁市盐关街桂苑北楼14、15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童斌,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遂宁万吉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4098863022N,住所地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东乘汽摩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莉琼,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雅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遂宁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四川雅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川0904执67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阳本军
审判员  廖家强
审判员  向鹏飞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