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兴县新曹王建工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新曹王建工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天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625执49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省博兴县新**建工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省博兴县天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新**建工有限公司诉山东省博兴县天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博兴县人民法院(2021)鲁1625民初866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执行中扣划诉前保全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