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远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灯塔市柳河子镇梓丞挖掘机服务部、辽宁远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1081民初1523号
原告:灯塔市柳河子镇梓丞挖掘机服务部,地址灯塔市柳河子镇上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022MA0YFXWQ6T。
经营者:刘威,女,1993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灯塔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伟,辽宁正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辽宁远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佰亿丽景茗城小区1期1号楼6号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06672789169。
法定代表人:杨波,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灯塔市柳河子镇梓丞挖掘机服务部与被告辽宁远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7日立案。原告灯塔市柳河子镇梓丞挖掘机服务部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灯塔市柳河子镇梓丞挖掘机服务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程光华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尚承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