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西北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伟西北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7604执27号
申请执行人:中伟西北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区池北区。
法定代表人:马广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伟西北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8月23日扣划被执行人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07375001040003696账户存款3093417.90元,于2019年8月29日发放执行款3093417.90元至申请执行人中伟西北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中伟西北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