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艳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赞丰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某某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强 制 清 算 与 破 产 裁 定 书 (2019)沪0151破9号之一 申请人: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5日,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为1,041,524.93元,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1,767,517.89元,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故申请宣告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故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徐 丹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 助理  王 云 书 记 员  王 云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