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艳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赞丰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某某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强 制 清 算 与 破 产 裁 定 书 (2019)沪0151破9号之二 申请人: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受理了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了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原名称为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2022年11月28日,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故申请本院予以确认。本院经审查认为,管理人制作的《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确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的《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确认。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徐 丹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 助理  王 云 书 记 员  王 云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