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2执1363号
申请执行人: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址地阳城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任局长。
被执行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555696996K,住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10号中投国际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卫兵,任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XX非诉执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22)晋0522行审22号XX裁定书,于2022年8月26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