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323执2372号
***、贵州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黔2323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贵州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本院一案一账号缴纳案件标的款陆拾壹万陆仟叁佰伍拾贰元整(626352.00)、缴纳案件执行费捌仟壹佰叁拾壹元整(8131.00)、案件受理费陆仟壹佰贰拾玖元整(6129.00);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利息。被执行人贵州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法应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