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鑫路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华旭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鑫路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614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保全实施结果通知书
 
(2020)陕0111执保614号
申请保全人:陕西**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你与被保全人陕西鑫路案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陕0111财保52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2020年11月17日已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以上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现通知你。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