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明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03执543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明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株洲**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明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案件已执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