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766号
周模红、贵州远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周模红与贵州远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2020)黔0113民初2493号、(2020)民终1047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当事人缴费通知书。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债权金额为48446元,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文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贵州远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9073元转入本案一案一账户内,按比例扣除执行费将剩余案款4844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确认(2020)黔0113民初2493号、(2020)民终1047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2021)黔0113执766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飞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杨帆
书记员熊重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