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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湘1129执保132号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129执保132号 ***、湖南省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省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9日作出的(2020)湘1129民初13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留被申请人湖南省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工程款200000元,扣留期限一年。现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