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诚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天水诚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502民初60号
原告:***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法定代表人:颉成子,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天水诚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法定代表人:贾义鸣,该公司总经理。
***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水诚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在交费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雷亚红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 骆鹏霞
书 记 员 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