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曲阜远大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内0624执保54号 曲阜远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曲阜远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2024)内0624民初27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解除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环支行(账号:1100********)的存款581720.5元、在建行天津河东支行营业部(账号:1200********)中的存款581720.5元的冻结。本院依法于2024年4月1日对被申请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予以解冻。现该案解除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