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某某、赤峰巨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05执保19号
***、***、赤峰巨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赤峰巨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照(2022)湘0405民初241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1月12日依法对被申请人***、赤峰巨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冻结的财产采取了解除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