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保全人吉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被保全人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06执保12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LP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3)吉2406财保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办理完毕(2023)吉2406财保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中所确定事项。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