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品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221执764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廖来喜、陈四喜、米庆辉、怀化品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廖来喜、陈四喜、米庆辉、怀化品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执行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湘1221民初454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工程款17136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