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125执2923号

安徽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定远县人民法院与你公司其他案由一案,定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1125民初57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执行,12月18日结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全部义务,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做结案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定远县人民法院(2020)皖1125执2923号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