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521执1294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方圆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西、零排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75520987D。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寿光市凯立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开发区北二环路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66668477C。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2018)鲁0521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因案件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寿光市凯立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