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306执恢30号
山东巨能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巨能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将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本院已解除被执行人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的限制消费措施,并已将被执行人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案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36296.00元,执行费33020.00元已按规定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6)鲁0306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