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四川鼎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川0114执1815号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四川鼎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受理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鼎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川0114民初7280号民事调解书。现因被执行人四川鼎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故(2021)川0114执1815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