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0802执恢119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609808544L,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区西安路156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5年01月2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申请执行人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本院(2022浙08**执恢119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毛**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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