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瑞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宿州市开发区万嘉门业经营部与宿州市瑞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皖1302民初3889号
原告宿州市开发区万嘉门业经营部与被告宿州市瑞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03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所争议标的较大、案情较为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杨 浩 人民陪审员  王仲云 人民陪审员  黄兆猛
书 记 员  张峻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