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青海盛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2执保12号 申请保全人:青海盛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保全人: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青海盛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0122民初4087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保全人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已保全完毕。 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