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青2322执10号 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自动履行案款2330619.62元;2022年3月14日,我院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30000元;2022年3月16日,将执行款4613555.62元以法银直联方式给付申请人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费47064元交至本院诉讼费账户。至此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