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恒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甘0702执3735号
申请执行人: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73961377X8。
法定代表人:王晓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聂晶萍,该公司业务经理。
被执行人:甘肃恒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吴江综合楼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0823748575。
法定代表人:屈强,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恒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向甘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本案的法律文书((2021)甘0702民初9862号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第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本院(2022)甘0702执3735号案件的执行。
审判员  赵治瑛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  李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