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 执 行 人 提 供 身 份 证 明 通 知 书
(2015)兰执字第295-2号
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昌虹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火斌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火斌丞在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向处置组承办法官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一、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