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襄阳诚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606民初3161号
原告: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北教楼二层202号。
法定代表人:李颖。
被告:襄阳诚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7号。
法定代表人:任睿。
原告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襄阳诚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50元,由原告天地电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杨全胜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闫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