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象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25执恢551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盛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盛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225诉前调书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4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盛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225执恢55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