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嘉体育场馆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226执恢10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奥嘉体育场馆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为合同纠纷一案,(2010)甬宁商初字第163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26执恢1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宁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