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肖淑倩、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3605号 肖淑倩、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肖淑倩与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仲(2023)办字第72号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360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