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鲁0784执保14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安丘荣富农业产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阳恒大裕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诚成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1)鲁0784民初4697号民事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申请人贵阳恒大裕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诚成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2500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鲁0784执保1422号执行裁定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