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28执保35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本院于2022年6月17日作出(2022)湘1128民初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余额的冻结。受案后,本院已按(2022)湘1128民初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采取解除保全措施。综上,该案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