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万宇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县支行、常德市玉龙文化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724执保152号
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县支行,住所地临澧县安福镇安福路社区居委会安福西路375号。
代表人:易鑫,该支行行长。
被保全人:常德市玉龙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澧县安福镇护城社区居委会安福东路福之源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先桂,该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常德市玉龙影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澧县安福街道护城社区居委会朝阳东街玉龙文化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先桂,该公司经理。
被保全人:湖南万宇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澧县安福街道护城社区居委会朝阳东街玉龙文化综合体14楼A区。
法定代表人:王强,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安能(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902室。
法定代表人:钟德逊,该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广州市鼎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5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德逊,该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王**,男,1978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被保全人:张惠,女,1980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被保全人:黄辉,女,197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被保全人:陈祥,男,1991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被保全人:肖丕文,男,1962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被保全人:唐可琴,女,1990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被保全人:刘长华,男,1968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澧县。
本院在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县支行与被保全人常德市玉龙文化有限公司、常德市玉龙影视有限公司、湖南万宇建设有限公司、安能(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鼎翔贸易有限公司、王**、张惠、黄辉、陈祥、肖丕文、唐可琴、刘长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2)湘0724民初1308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澧县支行申请冻结被保全人常德市玉龙文化有限公司、常德市玉龙影视有限公司、湖南万宇建设有限公司、安能(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鼎翔贸易有限公司、王**、张惠、黄辉、陈祥、肖丕文、唐可琴、刘长华的银行存款8300000元或扣押等值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常德市玉龙文化有限公司、常德市玉龙影视有限公司、湖南万宇建设有限公司、安能(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鼎翔贸易有限公司、王**、张惠、黄辉、陈祥、肖丕文、唐可琴、刘长华的银行存款8300000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被保全人常德市玉龙文化有限公司、常德市玉龙影视有限公司、湖南万宇建设有限公司、安能(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鼎翔贸易有限公司、王**、张惠、黄辉、陈祥、肖丕文、唐可琴、刘长华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鄢澧舫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卓 晓
书 记 员 江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