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熊传喜、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2726执保38号
诉讼服务中心:
关于申请人熊传喜与被申请人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黔2726财保10号-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500000元。
我局于2022年3月9日实施前述裁定,于2022年3月9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已解除被申请人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现本院保全措施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姚茂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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