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绿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强文社、宝鸡绿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327执341号
强文社、宝鸡绿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田真:
你们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2022)陕0327民初251号民事调解书],本院立案执行后,扣划被执行人田真银行存款15715.19元,申请人强文社已领取案件执行款12368.19元及案件受理费3261元,本院收取执行费86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