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526执保346号
务川自治县洪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云南交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务川自治县洪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交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299246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通过网络查控,已足额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至此,务川自治县洪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0526财保30号民事裁定书以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