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210号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白云区诚缘建筑材料租赁站、徐超、***: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1126号之一申请人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原贵州建工集团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白云区诚缘建筑材料租赁站、徐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继续冻结申请人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银行10×××85账户的金额7699802.64元,解除对申请人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石玉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法官助理周程洁
书记员蒋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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