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306执保592号之一
申请人:***,女,1974年1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高青县。
被申请人:苏瑞河,男,1970年6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周村区。
被申请人:淄博潞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
被申请人:山东凯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苏瑞河、淄博潞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山东凯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0)鲁0306执保592号执行裁定书于2020年6月16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山东凯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米河分理处账户15×××21人民币XXX元,于2020年6月16日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鲁C×××××金旅牌客车和鲁C×××××北京牌客车。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实施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全部保全完毕。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于海军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