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通电缆有限公司

山东乐通电缆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241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乐通电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2021)鲁0983财保10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1月20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1月25日冻结被申请人***在昌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241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