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茂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茂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911执保87号
沈阳茂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沈阳茂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2年5月13日冻结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额度220000元,实际冻结财付通397.18、光大银行50×××71账户14.16元、中国银行290870546765CNY0账户10.02元,实际未冻结金额为219578.65元,期限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冻结程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