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1执1564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申请执行人)、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414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9211.23元,其中,执行款344149.00元,执行费5062.23元。本院已于2021年07月0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指定银行账户。至此,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哈仲裁字第1483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院印)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