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粤1204执375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怡翠馨园首层019号商铺之二。
法定代表人:周贱平。
被执行人: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宇浩大道6号紫云汇花园紫云中心第二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邓继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在另案申请执行人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有申请执行肇庆鑫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粤1204执376号,为便于执行,本案并入该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粤1204执3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伍振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宋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