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301执1056号
黔西南州润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贵州聚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黔西南州润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聚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2301民初830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月20日依法立案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说明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其应履行的货款822740元及违约金16454.8元、案件受理费10812元,申请执行人认可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2301执1056号执行案件以自动履行完毕方式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