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宁夏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宁夏力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05民初4122号
原告: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法定代表人:黄世文,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宁夏力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庆成,该公司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7月26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5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田丽丽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张 静
书记员 曹晓娟